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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家庭保险
扩展条款一:
信用卡盗窃损失
在被保险人支付约定的附加的保险费后,本公司扩展承保列明的信用卡在被保险人房屋中被盗窃以至被盗用造成的被保险人的损失,但对以下责任不负责赔偿:
(1)信用卡被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盗窃或盗用;
(2)被保险人将信用卡委托他人使用;
(3)被保险人未遵守信用卡条例导致的任何损失。
(4)被保险人发现信用卡被盗后,未及时到发卡机关报失导致的任何损失。
本扩展责任最高赔偿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
费率为0.3%。
本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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